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赵文君)市场监管总局20日对外发布修订后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现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为2002年制定发布,于2020年进行了条款修正。此次修订,主要是针对近年来集贸市场内不法商家“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现象,解决民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对现行管理办法内容不完备、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等问题加以完善。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营者行为,要求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
压实集市主办者主体责任,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明确集市主办者应当配备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鼓励集市主办者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将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予以公示;对计量失准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出集市。
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明确,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且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